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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明
(一)丝绸是中国的瑰宝,茧丝绸行业是我国特殊的传统产业,不仅具有几千年悠久的生产历史,代表着源远流长、深厚的中华文化,而且涉及2000万户农户和近100万职工的就业和社会稳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茧丝绸行业迅猛发展,一举成为世界丝绸生产和出口大国。目前,我国丝绸产品在国际上依然保持着优势地位,生丝和坯绸产量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70%和45%以上,居世界第一位;真丝印染绸、丝绸服装和丝针织产品的产量也位居世界前列;生丝、绸缎和服装制成品出口量分别占国际市场贸易量的80%、60%和40%左右,丝绸产品出口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主导优势。丝绸行业已成为我国加入WTO后可以主导国际市场的少数几个优势产业之一。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国际丝绸贸易和消费格局的变化,过去丝绸主要生产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已相继退出,世界丝绸业生产中心正在逐步向中国转移,中国已逐步成为世界丝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肩负着推动世界丝绸发展的重任。
(二)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商务部根据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的统计调查项目,并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和备案。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办)会同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本制度报表的接收、监测系统维护、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
(三)本制度数据来源为本行业的样本企业。样本企业由省级茧丝绸主管部门依照监测报表制度要求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样本企业涉及蚕茧流通、缫丝、丝织、印染、丝针织、丝绸服装以及其他丝绸制品等具体环节,主要监测数据包括价格、生产量、销售量、销售额、库存量以及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样本企业一方面在企业状况、所有制、地域、规模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另一方面在反映行业市场运行方面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茧丝绸主管部门通过“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地方平台督促本地区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信息,做好本地区茧丝绸市场监测工作。样本企业在准确、及时填报各项监测信息报表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分析、预测工作,不断完善监测内容,提高数据填报上传质量。
(五)为确保茧丝绸市场监测的时效性,样本企业可直接登录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报送数据,也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报送数据。
(六)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样本企业所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二、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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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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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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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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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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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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茧丝绸监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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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企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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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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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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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下发文件之日起,以后为1月31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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茧丝绸监测月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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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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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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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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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1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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茧丝绸监测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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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产品情况监测表1(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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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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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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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1日报送本月上旬数据, 21日报送本月中旬数据,次月1日报送上月下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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茧丝绸监测月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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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产品情况监测表2(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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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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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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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1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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