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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介绍  
  文章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发布时间:2007-02-09 09: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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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说明
       (一)丝绸是中国的瑰宝,茧丝绸行业是我国特殊的传统产业,不仅具有几千年悠久的生产历史,代表着源远流长、深厚的中华文化,而且涉及2000万户农户和近100万职工的就业和社会稳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茧丝绸行业迅猛发展,一举成为世界丝绸生产和出口大国。目前,我国丝绸产品在国际上依然保持着优势地位,生丝和坯绸产量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70%和45%以上,居世界第一位;真丝印染绸、丝绸服装和丝针织产品的产量也位居世界前列;生丝、绸缎和服装制成品出口量分别占国际市场贸易量的80%、60%和40%左右,丝绸产品出口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主导优势。丝绸行业已成为我国加入WTO后可以主导国际市场的少数几个优势产业之一。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国际丝绸贸易和消费格局的变化,过去丝绸主要生产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已相继退出,世界丝绸业生产中心正在逐步向中国转移,中国已逐步成为世界丝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肩负着推动世界丝绸发展的重任。
       (二)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商务部根据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的统计调查项目,并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和备案。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办)会同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本制度报表的接收、监测系统维护、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
       (三)本制度数据来源为本行业的样本企业。样本企业由省级茧丝绸主管部门依照监测报表制度要求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样本企业涉及蚕茧流通、缫丝、丝织、印染、丝针织、丝绸服装以及其他丝绸制品等具体环节,主要监测数据包括价格、生产量、销售量、销售额、库存量以及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样本企业一方面在企业状况、所有制、地域、规模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另一方面在反映行业市场运行方面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茧丝绸主管部门通过“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地方平台督促本地区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信息,做好本地区茧丝绸市场监测工作。样本企业在准确、及时填报各项监测信息报表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分析、预测工作,不断完善监测内容,提高数据填报上传质量。
       (五)为确保茧丝绸市场监测的时效性,样本企业可直接登录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报送数据,也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报送数据。
       (六)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样本企业所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填报单位

报送方式

报送时间

茧丝绸监测年表

《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企业基本情况表》

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收到下发文件之日起,以后为131日前报送。

茧丝绸监测月表1

《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每月11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茧丝绸监测旬表

《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产品情况监测表1(旬报)》

蚕茧收烘企业,缫丝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每月11日报送本月上旬数据, 21日报送本月中旬数据,次月1日报送上月下旬数据。

茧丝绸监测月表2

《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产品情况监测表2(月报)》

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

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商务部

每月11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三、报表填报单位
       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直报系统的样本企业由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办)会同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直报系统的要求,通过筛选出由省级茧丝绸主管部门推荐规模以上能反映行业基本情况的蚕茧收购、缫丝生产、丝绸产品生产企业、综合类生产企业。由商务部注册样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并告知样本企业。蚕茧收烘企业填报茧丝绸监测年表,茧丝绸监测月表1,茧丝绸监测旬表;缫丝生产企业填报茧丝绸监测年表,茧丝绸监测月表1,茧丝绸监测旬表;丝绸产品生产企业填报茧丝绸监测年表,茧丝绸监测月表1,茧丝绸监测月表2;综合类生产企业填报茧丝绸监测年表,茧丝绸监测月表1,茧丝绸监测旬表,茧丝绸监测月表2。
      
       四、报送方法
       各地茧丝绸主管部门组织、督促本地区监测样本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监测样本企业原则上通过登录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jscscyxs.mofcom.gov.cn)上报数据,不具备网上报送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报送。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办)会同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由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办)对外发布。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10)51662601转623,传真:82652585,Email: swbjsc@126.com。
      
       五、报送时间
       在常态情况下,样本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企业基本情况》数据。样本企业于每月11日前上报《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和《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产品情况监测表2(月报)》数据。《全国茧丝绸行业企业产品情况监测表1(旬报)》,样本企业于每月11日报送本月上旬(1日—10日)数据;于21日报送本月中旬(11日—20日)数据;于次月1日报送上月下旬(21日—月底)数据。在蚕茧收烘季节,样本企业须按照每日(周)报送数据。如果在茧丝绸市场价格或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样本企业要及时向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国家茧丝办)报告。
      
       六、报表格式

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企业基本情况表

    号:茧丝绸监测年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200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13

                                                     有效期至:20086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所属类别

 

法定代表人

 

单位所在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企业简况

主要设备

(按目录填报)

01     台;02     台;03     台;04    

05    

主要产品

生产能力

(按目录填报)

01     吨;02     吨;03     万米

04     万件;05     万件;06     

年末单位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

劳动报酬

          千元

 

 

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系统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号:茧丝绸监测月表1

制表机关:商务部

200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13

有效期至:20086

 

指标名称

单位

本月实际

去年同期

应收账款

千元

 

 

产成品

千元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千元

 

 

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千元

 

 

资产总计

千元

 

 

负债合计

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主营业务成本

千元

 

 

营业费用

千元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千元

 

 

管理费用

千元

 

 

财务费用

千元

 

 

其中:利息支出

千元

 

 

利润总额

千元

 

 

应交增值税

千元